丽江八大旅行社价格垄断被罚334.6万

  • 201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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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修订的《旅游法》刚刚实施之际,旅游业行业协会涉及垄断被查引发业界关注。

  10月8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官网获悉,9月底国家发改委对三亚丽江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案件进行了查处。其中,丽江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牵头组织八大旅行社集团统一报价、统一分配返佣的行为,被认定违反《垄断法》。云南省发改委依法对丽江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罚款50万元,八大旅行社集团总计被罚款334.6万元。

  丽江市旅游协会秘书长彭福宗表示,“我们认为合理的东西,可能有些是触犯了相关法律。”协会确实对一些法律条款的掌握运用不恰当。对此,有业内专家认为,行业协会应该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增强自己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才能对市场发挥有利影响。

  相关协会被罚50万

  根据国家发改委披露的详细信息,为了统一对外报价等事宜,丽江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曾多次牵头组织当地八大旅行社集团开会协调。并于2009年、2010年签订了旅行社行业自律协议,统一了接待旅游团队的对外报价。

  国家发改委还指出,2011年、2012年丽江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还组织各旅行社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书》,在各旅行社之间实施收入二次分配,即按照约定的市场份额比例,分配从各旅行社收入中提取的旅游综合服务费、景点返佣、古城维护费返佣等收入。两年间,各旅行社共计实施收入分配24次,共计分配金额2.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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