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能否以《旅游法》实施为契机重塑行业形象

  • 201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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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旅游法的实施将产生零负团费的消失、游客分层显现、旅行社将垂直分工等深层次地影响和变化。旅行社必须从低端低价竞争的泥淖中解放出来,走向有底线的有序竞争,以后必须致力于产品的研发、质量的提升、人才的培养和品牌的建设。
  旅游法在十一后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个层面的关注,尤其是对旅行社的生存现状预测成为舆论的焦点,对此,大众网记者今天上午采访到了济南国信旅行社的总经理张晓国,他认为旅游法的实施将产生零负团费的消失、游客分层显现、旅行社将垂直分工等深层次地影响和变化。
  据张晓国介绍,首先,旅行社行业低水平的运营已经持续了10几年,产品同质化、低价竞争、导致全行业利润低下,留不住高素质人才,再者,导游没有工资、没有保险等稳定的社会保障,“甚至有的地方还要花钱买团、交人头费,坑客、宰客现象时有发生。”
  记者了解到,产生以上种种乱象的原因,一是一些旅行社利用旅游者消费心理不成熟、贪图便宜,先用低价吸引游客,再用不正当方式进行填坑,最后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同质化、低价低质产品盛行;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无法可依、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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