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消费者,出境旅游购物要多加注意。
中消协提醒,消费者在参团时切勿只考虑价格,还要从旅行社资质、消费者评价等多方面进行考量。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具体行程安排、自理费用项目等内容,不要轻信旅游从业人员的低价团费宣传。在旅游地购物前要事先做好功课,不要轻易委托导游或他人代理购物。
首先,新旅游法严禁“零负团费”组团旅游,不要轻信旅游从业人员的低价团费宣传。
其次,在境外旅游购物时,对于导游的劝导、商家的宣传和口头承诺,消费者要保持应有的警惕。在购买贵重物品前,消费者事先要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特性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购物后,要主动索取购物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第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国消费者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用品,总值不超过5000元的,入境时海关予以免税放行。消费者在境外旅游购物时,既要遵守当地的有关规定,也要参考入境免税限额。
第四,一些国家和地区为鼓励境外游客消费,对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运出境的物品实行退税政策。目前,包括欧盟主要成员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很多国家都实行了这一制度。消费者在境外标有“GlobalBlueTaxFreeShopping”(环球蓝联退税购物)的商店购物后,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办理退税。
第五,在境外旅游购物时,消费者要尽量亲自参与购物的全过程,不要轻易委托导游或他人代理购物,确需导游代购时也要主动索要购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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