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3家旅行社倡议严签合同

晨报讯 (记者 刘嘉庆)12月3日、4日,本报刊发《17名新疆人低价游港澳遇强制消费》、《4500元买的吊坠价值最多600元》,在新疆旅游业界引起强烈关注。

12月15日,13家旅行社共聚晨报三楼会议室,以“严格旅游合同,倡导理性消费”为主题进行了沟通交流。

兵团旅游局质监所负责人杨建国到会并通报了上述事件的处理进程,并希望各旅行社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认真签订书面合同,详细约定旅行社和游客的权利和义务,并严格履行旅游合同条款。

13家旅行社都认为,目前发生的纠纷中,99%缘于旅行社没有召开行前说明会,甚至没有签订合同,这些都是造成后期投诉与旅游服务的隐患。

新疆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港中旅国际新疆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中旅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东南西北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晨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口民间旅行社新疆分公司、新疆春秋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绿洲寰宇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楼兰金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巴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这13家旅行社倡议:各旅行社严格遵守行业规范,严格签订并履行旅游合同,对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实行旅游价格“透明制”,并签订附加协议,明确行程购物和自费项目;强化对旅游从业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全员职业素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立游客反馈和投诉系统,及时高效处理投诉案件。

杨建国介绍,近年来,全国旅游业呈爆发式增长,同时也累积了一些问题,为解决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旅游业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国家旅游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的工作,并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治理旅游市场工作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云南、海南等地成立了旅游警察等监管队伍,以提高治理工作效率,全国旅游市场治理工作正在全面推进之中,各旅行社要进一步加强服务质量管理,严格依法经营,对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查找自身问题并立即改正,重点是要严格旅游合同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倡导理性消费理念。

针对“合同对旅行社非常重要”等一系列问题,各旅行社负责人交流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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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团队出问题也能扳倒大旅行社

“一个小团队的问题可能让一家大型旅行社倒闭,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新疆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出境部王强说,现在旅游部门对旅游企业的违法行为处罚非常重,所以签订旅游合同也是保护旅行社。“规范旅游合同势在必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青年旅行社港澳部经理王斐说。

兵团旅游局质监所负责人杨建国表示,今后国家会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监管力度,行业整合将会加速。

合同既是紧箍咒更是防身术

兵团旅游产业发展商会会长陈新生说,旅游合同就是旅行社的防身之术,旅行社只要按照合同所规定的行程和服务执行,提前召开说明会,游客就不会投诉。

王斐认为,港澳是购物集中区,有些游客在自由活动时间购物也认为是旅行社安排的,回来也会有退货的事情发生,所以各旅行社要把行程的一些项目写进旅游合同,才是最有效的自保策略。

新疆晨报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吴笛认为,旅游合同对于旅行社来说的确是防身之宝。

建立诚信档案促行业发展

乌鲁木齐东南西北旅行社总经理周迪希望能建立诚信旅游档案,把旅游企业和游客纳入这个档案,这样可以相互制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旅行社之间相互监督、旅行社和游客之间相互监督,这是必然趋势。”新疆中旅假日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关亭说。

新疆大晨报股份公司旅游部门负责人表示,旅游行业需要建立诚信档案体系,晨报希望能为各位旅游从业者建立这样一个平台,促进新疆旅游行业有序发展。

(晨报记者 刘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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