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坐堂酒店揽客 游客被宰该找谁索赔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 刘传江)“报名时讲好的是‘亚布力滑雪1日游’150元,上车后立马变脸,又强制消费720元,遭投诉后旅行社竟玩起失踪。”北京游客日前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投诉,反映哈尔滨一家子虚乌有的名叫“松花江国旅”的旅行社,竟然能在全国知名连锁宾馆7天连锁酒店大堂内设点经营,低价引诱外地游客报名参加冰雪旅游,然后在车上威逼利诱实施宰客。而令人不解的是,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在7天连锁酒店现场因没有抓到现行,竟对此束手无策。
  低价揽客上车宰人
  小芦是北京市的一名大学生,今年2月25日春节刚过便来到冰城哈尔滨,准备利用仅有的几天寒假假期,充分领略美丽的北国风光,体验冰雪带来的乐趣。然而,当他报名参加了一次亚布力滑雪游被强制消费后,游性顿失,在以后的游玩中再也不敢报团参加旅游,只是在哈尔滨市区内游玩两天后便匆匆回京。
  小芦告诉记者,2月25日中午,他到哈尔滨后,便住进了嵩山路一家7天连锁酒店,住店时发现,一家名叫“松花江国旅”的旅行社在宾馆大堂内设立冰雪旅游报名点,以招徕住店的外地游客参加冰雪旅游。旅行社工作台上摆放着各种宣传资料,旁边还立着两块“松花江国旅”易拉宝旅游宣传广告。小芦经向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得知,“亚布力滑雪1日游”费用为150元,包括2小时雪场滑雪、来回车费以及一顿中餐。小芦问是否还有其他费用,这位工作人员肯定地说“没有了”。小芦觉得滑雪一日游还不贵,便同意。
  当晚,“松花江国旅”的工作人员来到小芦的房间,交钱签合同,小芦发现合同上只有签字没有盖章,工作人员解释说旅行社已经下班,没来得及盖章,并一再表示“放心吧,不会有什么问题,又不是你一个人报名”。考虑到旅行社报名点就设在宾馆内,小芦也就没多想。
  2月26日早上不到6点,一辆旅游大巴车就拉着小芦及30多名游客奔向亚布力滑雪场,尽管大家起得很早,但初次来到北方的外地游客还是兴高采烈,一路上有说有笑。上车后,导游在很热情地向游客介绍完当地的旅游景点和游玩的注意事项后,便让游客先休息一会儿,养足精神,等快到目的地再叫他们起来。
  正当大家还在迷迷糊糊的睡意中时,导游叫醒大家,此时大巴车正高速行驶在高速路上。这位姓陈的导游开始给游客讲一天的行程,其中强调说,滑雪必须租雪服、租雪镜,两项180元,除滑雪外还要参世界第一滑道(300元)、坐马拉爬犁(240元),总计每人还需要再交720元,这些费用是“亚布力滑雪1日游”的全部费用。
  “这些不都是自选项目吗?我们不参加可以吗?”有游客问。
  “不可以,你们是来玩的,我是来挣钱的,你们不交这些钱我的一个月三四千元工资哪来?”陈姓导游软中带硬威胁说,“如果不交钱,两小时的滑雪就安排在下午三四点钟,滑完雪后就不知道啥时有车送你们回来,啥时有车啥时算,得半夜才能回来。我不能保证有车拉你们回来。”
  “这不是强制消费吗?”游客们纷纷指责导游为什么报名时不说还有其他费用?
  “如果告诉你们需要这么多钱你们还会来吗?”陈姓导游直白地说。
  小芦告诉记者,他们都是外地游客,无法预料不交钱会出现什么后果,大家敢怒不敢言。迫于导游的威胁,全车游客非常不情愿地每人又交了720元。而到了滑雪的场地,他们发现根本不是闻名中外的亚布力滑雪场,而是一个很小的初级滑雪场。而且所谓的滑雪服、滑雪镜并不是什么必需品,而缆车+世界第一滑道、马拉爬犁等游玩项目都是自选项目,完全可以自愿选择。
  “导游又说第一次滑雪必须请教练,不请教练根本不会滑,一小时100,一共2小时,当时90%的人又都花200元请了教练。”小芦说,“所有项目结束之后,导游又拿出了一个补充合同让我们签,上面有车上强行收取的720元的项目费,合同的标题是‘自愿消费’。导游说不签就不带我们回去,我们被迫签了自愿消费合同。”
  强制消费后玩失踪
  2月27日晚,记者接到小芦的投诉后,来到嵩山路的7天连锁酒店探访。只见宾馆大堂左侧靠近宾馆服务台处摆放一张桌子,一台电脑旁立着一块“旅游咨询”的牌子,“松花江国旅”的宣传材料及报名登记簿摆放在桌子上,旁边立着的“松花江国旅”易拉宝宣传画格外醒目,而“松花江国旅”的宣传材料7天连锁酒店的服务手册等一道与也堂而皇之地摆在服务台上。“松花江国旅”两名工作人员坐在咨询台电脑前聊天。
  记者以游客的身份询问“亚布力滑雪1日游”的价格,一位姓于的工作人员说200元一天,包括2小时滑雪、来回车费及一顿午餐。
  “昨天还150元一天呢,今天怎么涨价了?”记者问。
  “200元是公司定的价,我们实际上150元就会让你参加。”该工作人员有些尴尬地说。
  “你们属于哪个松花江旅行社?总部地址在哪?”记者问。
  “我们总部在南方,哈尔滨叫松花江旅行社的多了,都是加盟的分部。”对方回答说。
  随后,记者将该情况反映到黑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所。该所张所长告诉记者,哈尔滨有两家松花江国旅,一个叫黑龙江省松花江国旅,一个叫哈尔滨市松花江国旅。一遇投诉,这两家旅行社便互相推诿,都说对方打他们旗号,他们抓了几次都没有抓到现行。
  当得知“松花江国旅”还在7天连锁酒店设点揽客时,张所长决定当天下午部署省市质监所联合办案,由副所长王子初带队随记者一道准备抓现行。
  下午两点,记者和执法人员来到7天连锁酒店,此时“松花江国旅”的工作人员并不在现场,执法人员按照旅游咨询台上留下的电话打过去,对方似乎已经知道了执法人员在现场,谎称出去吃饭了,得两个多小时才能回来。执法人员在现场搜出一本报名登记簿,上面记录着游客的个人信息及旅游价格,一本“哈尔滨一日游”收据,收据上财务专用章是“黑龙江松花江国际旅行社”,其中“旅行社”印成“行旅社”,印章是印刷上的。
  在等待过程中,王所长要求7天连锁酒店拿出与“松花江国旅”的合作协议及对方资质证明,并联系“松花江国旅”负责人到现场说明情况。“松花江国旅”的负责人虽几次通电话但就是不露面,玩起失踪来。
  记者向7天连锁酒店工作人员提出质疑:“松花江国旅”既然能在宾馆大堂设立咨询服务报名台,怎么可能没有租赁或合作协议?难道不审查对方相关资质并留档备查?“谁能给我带来客源我就让谁进来经营,我不管他也不会审查他是干嘛的,我也不知道对方是谁。”7天连锁酒店的一位负责人很理直气壮地说。
  王子初副所长告诉记者,由于证据不足,无法认定7天连锁酒店涉嫌从事旅游服务,而且旅游管理部门对宾馆没有管理和处罚权。
  随后,黑龙江国旅和哈尔滨市国旅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双方都否认是他们设的咨询台。
  在等待和与7天连锁酒店交涉的两个多小时中,“松花江国旅”的人员一直没露面,执法人员只能现场取缔了这处非法旅游营业点,并责令黑龙江国旅和哈尔滨市国旅日后作出情况说明。此案移交哈尔滨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做进一步调查。
  小芦告诉记者,就在当晚,“松花江国旅”的负责人打电话给他,请求他不要再投诉了,双方可以见面谈,而当小芦第二天下午回话要求见面时,对方拒绝接听,此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真没想到,黑龙江作为冬季旅游胜地,旅游也如此混乱让人始料不及,非法旅行社明目张胆在知名的全国连锁宾馆内设点经营,管理部门却无能为力,这太不可思议了。”小芦无奈地对记者说。
  3月6日,记者致电哈尔滨市旅游质量监督所询问该投诉进展情况。该所唐所长告诉记者,哈尔滨市松花江国旅已经作出说明,省国旅还没有拿出来。事实上他们是一家,只不过是两块牌子而已。事实上,据记者了解,这两家松花江旅行社和黑龙江省旅游质监所在一个楼里。
  “由于找不到行为直接人,没人出来认帐,投诉处理很难进行下去。”唐所长表示。至于为何不能将7天连锁酒店作为追查对象查个水落石出,唐所长无奈地说,“我们只能管旅行社,宾馆不归旅游部门管。”
  设点酒店难逃责任
  黑龙江承启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威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小芦入住7天连锁酒店,与设于大堂内的“松花江国旅”签订旅游合同,小芦有理由相信合同的相对方即是7天连锁酒店,或是与7天连锁酒店合作经营的一家旅游公司,小芦对旅游公司的信任来源于对其入住酒店的信任。
  我国法律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应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酒店与他方合作经营旅游揽客业务,应当审查合作者的特种行业从业资质以及设立网点的相应权利能力。如果自营旅游服务要求的资质、资格会更加严格。
  “7天连锁酒店自身没有相应资质而从事该行为,无论其是否违法强制消费,均已触犯旅游特许经营法律法规,应受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严惩。”孙威说,在法律上,7天连锁酒店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说只有7天连锁酒店能够证明过错完全是第三人行为所致,自己对此完全不知情也无过错,那么,在其履行完毕举证与披露义务后方可免责。如果7天连锁酒店不能将真正的责任人披露到受害人可以完成追究其责任程度,7天连锁酒店应负有过错范围内的连带赔偿责任。
  同时,旅游局做为旅游特许资质的发放与监管机关,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直接责任人7天连锁酒店进行追查,责令其提供经营行为的相应权利资质或交出真正的责任人,如果7天连锁酒店不能完成上述义务,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应在对其进行行为处罚的同时,要求其赔偿受害人损失。情节严重的,应提交司法机关追究酒店及主要责任人刑事责任。“如果旅游局以无法找到‘松花江国旅’行为人为借口,不对负有连带责任的7天连锁酒店进行追责,就属行政不作为,消费者可向相应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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