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为冬季旅游业发展出台奖励暂行办法

  • 201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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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阿勒泰地区冬季旅游业的发展,拓展冬季旅游市场,繁荣冰雪旅游经济,充分发挥旅行社辐射带动作用,阿勒泰地区财政局与旅游局联合制定下发了《阿勒泰地区冬季旅游奖励暂行办法》(阿地财行〔2014〕144号),鼓励引导旅行社冬季多为阿勒泰地区组织游客。

奖励标准主要是:冬季期间,凡组织国内外游客组团赴阿勒泰地区旅游停留时间在2天以上(含住宿1晚)的旅行社,给予20元/人次的促销补贴;对组织区外游客包机每架次人数在80人以上的,给予奖补5000元/架次;组织旅游列车入阿旅游,每趟次人数300人以上的,按1万元/车次给予奖补。若人数倍增则奖励倍增,即:人数600人以上的,按2万元/车次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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