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旅游条例建议:不同行程游客禁“拼团”接待

  • 201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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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旅游条例

  《海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上会审议,草案建议:

  不同行程游客禁“拼团”接待

  南国都市报7月28日讯(记者孙学新)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已经进入第5个年头,旅游市场运行中暴露出一些现实问题。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期间,《海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提交人大进行初审。

  草案提出,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针对目前旅游市场存在的“拼团”现象,草案建议,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不得将不同游览行程、不同服务标准、不同接待价格的旅游者合并同一团队接待。

  (原标题:海南旅游条例建议:不同行程游客禁“拼团”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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