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与《变形金刚4》的植入争议终于进入到司法程序。
昨天下午,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召开“武隆景区诉《变4》违约”媒体沟通会,宣布已正式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被告美国派拉蒙公司、一九零五电影网赔偿损失共2080万元。
武隆给了480万“广告费”
在昨天下午的发布会上,武隆喀斯特公司总经理黄道生透露已经于7月22日按法律程序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变4》片方美国派拉蒙影业公司和一九零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影网)分别作为一、二被告被起诉,武隆景区要求《变4》片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目前法院已接受诉讼材料。
在武隆方面的起诉书中指出:美国派拉蒙公司作为《变4》的出品人和合作协议的实际权利义务的承受方,对于其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九零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合作伙伴和代理人应共同履行该合作协议的内容,对该违约行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武隆景区提出的主要诉讼请求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要求美国派拉蒙影业公司采取补救措施,在其出品的电影《变4》以DVD载体发行或在电视以及数字播放平台播出该影片时加入并正确显示“中国武隆”标识,以向全球观众提供一个正确载有“中国武隆”标识的特别版电影;二是要求《变4》片方退还原告已支付的合同款人民币480万元;三是要求《变4》片方承担武隆景区的经济损失,即自2013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2014年1月20日至21日为配合拍摄电影《变4》封闭景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400万元;四是要求《变4》片方赔偿武隆景区合理预期利益损失人民币1200万元。
对方有错又没诚意补救
当记者拨通黄道生的电话时,他刚刚结束发布会。他一再强调武隆并不是为了要炒作。“我们最重要的是维权,维护我们本来的权益,同时也让更多的人了解真相。”黄道生说:“从电影上映至今,我们一直积极和片方商谈,但对方却并没有诚意补救,我们只有并且也相信通过法律手段是维护我们权益最好的办法。我们预期想通过《变形金刚4》的合作,让武隆景区走出国门,因为这是一部世界级大片。但因为没有“中国武隆”的标识,要实现这个目标,就非常困难。尤其是在境外,几乎和没做差不多,而且有人认为这个景区画面是在香港。武隆人民为了做好《变4》的相关配合工作,为了配合拍摄景区和老百姓都做出了很大的牺牲。包括景区内抬滑竿、卖农副产品的人民在景区封闭期间没有一点怨言,没有要求一分补偿。”黄道生特别透露直到前不久还收到了电影网催尾款的通知,让武隆方感觉电影网毫无诚意。
2013年10月17日,《变4》片方在京举行发布会,宣布选择武隆景区作为影片的拍摄地,随即双方签 订了合作协议。
2013年10月21日,作为电影联合制片方之一的1905电影网正式与武隆县植入电影《变形金刚4》达成合作。
2013年10月30日《变形金刚4》剧组在武隆天生三硚举行开机仪式,并进行两天的拍摄。
2014年6月23日,武隆方面受邀在北京观看《变4》中国首映,发现影片中不仅未按合同约定呈现“中国武隆”的标识,也未用字幕注明拍摄地,违反了合作协议约定。6月24日,针对片方违约情况,武隆方面向电影网致函要求履行协议。
2014年6月27日,《变4》上映,电影网声称是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导致没有出现相关字样。
2014年7月7日,武隆景区相关负责人于7月7日在京召开“变4违约·武隆维权”新闻发布会,提出如果《变4》片方未对其违约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武隆景区将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2080万咋算出来的
○要求《变4》片方退还原告已支付的合同款人民币480万元
○要求《变4》片方承担武隆景区的经济损失,即自2013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2014年1月20日至21日为配合拍摄电影《变4》封闭景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400万元
○要求《变4》片方赔偿武隆景区合理预期利益损失人民币1200万元
本组文/重庆晨报记者 董进 实习生 王宁
排了很长的队,出了3/4的钱,只贴了一堆LOGO
我们多少感觉有点受伤
看完《变形金刚4》,有人写道:李冰冰“毫不做作”地喝着怡宝矿泉水,驾广汽传祺,狂甩凯迪拉克、奥迪,路边淡定飘过乐视TV的大巴车。在美国超市买到了中文版纽崔莱,在美国郊区取钱时用建设银行ATM机,被追杀后淡定地在楼顶冰箱取出伊利舒化奶……“这简直就是一部广告拼接大合集”,尽管看过的影迷都在吐槽,却仍然抵挡不住《变4》的票房高涨。“人家只用了11天就破了《阿凡达》十周连冠创下的13.829亿元纪录。”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的企宣仅用一句话就概括了《变4》的吸金能量。
《变4》在中国的吸金清单绝对惊人。有网友统计,该片植入广告镜头有200多处,植入品牌超40个,仅中国品牌就有17个。这要比《变形金刚3》多出三倍。若以100万美元的植入费用计算的话,中国企业给《变4》带来了上千万美元的植入费,再加上票房(预测达人民币15亿元)与衍生品销售,仅中国市场的收益就可以让《变4》制片方收回3/4的成本。
中国广告植入好莱坞电影的脚步已经不可阻挡。甚至“中国产品在好莱坞电影中的植入达到了疯狂的程度。”《变形金刚》系列的广告植入代理商影工场娱乐营销CEO刘思汝说,各种各样的途径使得广告商能找到制片方。
目前,中国已经是全球第二大电影市场。《变4》中某国内银行卡及某保健品的植入广告正是影工场操作。刘思汝透露,就影工场而言,中国品牌植入需求已经排到2016年了。
“《变形金刚4》在中国内地受到热捧,主要得益于其主打了中国元素,拉近了与中国观众的距离。”多位业内人士说。
据《中国经营报》
两大疑问>
和《变4》一刀两断?
依旧会使用《变4》宣传
《变4》的失误让我们没能达到之前的预期效果,但目前也还没有更好的补救措施,这是我们应得的权利。
虽然如今和《变4》法庭相见,但武隆依然还是会使用电影《变4》中的各种宣传物料。“这个是我们应得的权利,之后像在CCTV6的宣传广告、在武隆展出导演迈克尔·贝的签名、举办拍 摄场景照片视频等活动还是会继续进行。《变4》的失误让我们没能达到之前的预期效果,但目前也还没有更好的补救措施。”
那这次的官司之争会不会影响武隆今后的影视营销和植入呢?黄道生表示并不担心,“像之前张艺谋的《满城尽带黄金甲》、《爸爸去哪儿2》、《笔仙惊魂3》等影视剧在武隆热拍合作都很愉快,即使是《变4》,前期合作也挺融洽的,何况武隆本身自然资源优美,所以并不担心。”
千万赔偿有何依据?
赔偿是估算 还可能追加
之前在泰国也是一部好莱坞电影的旅游植入宣传,为当地带来了几十个亿的增长,因此上千万的赔偿也并不算是天价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涂五洋律师,作为本案的代理律师,涂五洋介绍,事务所筹备了九人的律师团来负责这次案件。为此做了大量的准备取证,来应对接下来的官司部分。”
“我们要求退还之前的合同款人民币480万元,景区为了拍摄封闭天生三硚的损失自然也应该由片方承担。”涂律师称,基于武隆方合约中写明的投入600万元人民币,“我们在考虑电影能为武隆带来成百上千的旅游收入后,依据对好莱坞相关产业带动产生的经济效应作出的初步估算后,决定索赔1200万人民币,但这只是初步估算,在经过委托的相关机构评估后我们还会进行调整,很有可能还会追加。”涂律师坦言类似的情形直接通过诉讼的还比较少,“但这个金额并不是狮子大开口,之前在泰国也是一部好莱坞电影的旅游植入宣传,为当地带来了几十个亿的增长,因此上千万的赔偿也并不算是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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