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委托实施旅行社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福建省旅游局委托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旅游局负责受理旅行社行政许可申请。受委托的各旅游局将设立服务窗口,明确专人受理申请、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对辖区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设立、变更、注销、吊销等情况在媒体上公告;履行对本辖区内旅行社的日常监管工作,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以往新开旅行社需要逐级上报,由省旅游局最终审批,权力下放后,只要在泉州行政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就可以办结。”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说,2006年起,市旅游局把审批的项目进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统一进行受理,然后把相关的材料报送到福建省旅游局进行最后的审批。今后,就不用再到省里审批了,直接在他们这边就可以审批。这样会方便群众办事,大大缩短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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