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欣内欣外回馈老用户,只要通过分享建站经验、建站收获、心得体会等真实感受到指定平台就可赢取积分奖励。
活动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2013年9月30日
针对用户:已成功购买欣外产品用户。
活动规则:
1、晒单内容正面积极,需包含“欣内欣外”关键词, 可附上欣外网站链接;
2、晒单发布平台包括:QQ签名+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
3、每发送一个平台,即可获100积分,以此类推,最高可达300积分;
4、发布后及时将截图、链接通过QQ发送给客服;
5、发送内容至少保留七天,七天后我们将为您兑换积分奖励;
6、微博有效转发数超过10,还可再获取200积分奖励;
7、每个用户单平台重复发布积分不累计。
【温馨提示】
举例说明分别在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需如何发布:
1、QQ空间(需同步QQ签名和腾讯微博)
2、新浪微博
3、腾讯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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